译文
秋日里长林野草皆入荒芜,唯有那幽美姿态的花儿散发晚香。
每于风前挺立堪可寄托高傲情怀,几经霜打仍想留存一缕芬芳。
名流雅士赏鉴之余堪可佩于衣襟,空谷之中得遇知音更令品格传扬。
这一份孤寂的情怀千古长存,恰似湘江畔的词赋奏响清商之章。
注释
长林:指大片的树林,广阔的树林。
荒:荒芜。
幽姿:谓清幽秀美的姿态。
逗:此处有散发、溢出之意。
“每向”句:谓秋兰即使在风中亦傲骨挺然,不屈服。
“几因”句:谓兰于霜冻之后仍然散发芳香。
名流:指文人雅士,有名望的人。
向称梅兰竹菊为四君子,是谓其品操高洁,风姿清雅,历来诗家吟诵者甚多。静诺此诗,一承前辈诗人旨趣,对兰草的清香傲骨,雅姿洁品作了进一步的阐扬。当然,诗言其志,内中自然寄托着诗人自己的情感和体验。说诗人以兰自况,亦无不可。至少我们可以认为,诗人爱兰,爱得很深沉很真挚,犹如千余年前楚三闾大夫屈原那样。这便是诗人的心声。
苏子瞻谓李斯以荀卿之学乱天下,是不然。秦之乱天下之法,无待于李斯,斯亦未尝以其学事秦。
当秦之中叶,孝公即位,得商鞅任之。商鞅教孝公燔《诗》、《书》,明法令,设告坐之过,而禁游宦之民。因秦国地形便利,用其法,富强数世,兼并诸侯,迄至始皇。始皇之时,一用商鞅成法而已。虽李斯助之,言其便利,益成秦乱,然使李斯不言其便,始皇固自为之而不厌。何也?秦之甘于刻薄而便于严法久矣,其后世所习以为善者也。
斯逆探始皇、二世之心,非是不足以中侈君张吾之宠。是以尽舍其师荀卿之学,而为商鞅之学;扫去三代先王仁政,而一切取自恣肆以为治,焚《诗》、《书》,禁学士,灭三代法而尚督责,斯非行其学也,趋时而已。设所遭值非始皇、二世,斯之术将不出于此,非为仁也,亦以趋时而已。
君子之仕也,进不隐贤;小人之仕也,无论所学识非也,即有学识甚当,见其君国行事,悖谬无义,疾首嚬蹙于私家之居,而矜夸导誉于朝庭之上,知其不义而劝为之者,谓天下将谅我之无可奈何于吾君,而不吾罪也;知其将丧国家而为之者,谓当吾身容可以免也。且夫小人虽明知世之将乱,而终不以易目前之富贵,而以富贵之谋,贻天下之乱,固有终身安享荣乐,祸遗后人,而彼宴然无与者矣。嗟乎!秦未亡而斯先被五刑夷三族也。其天之诛恶人,亦有时而信也邪!《易》曰:“眇能视,跛能履;履虎尾,咥人凶。”其能视且履者幸也,而卒于凶者,益其自取邪!
且夫人有为善而受教于人者矣,未闻为恶而必受教于人者也。荀卿述先王而颂言儒效,虽间有得失,而大体得治世之要。而苏氏以李斯之害天下罪及于卿,不亦远乎?行其学而害秦者,商鞅也;舍其学而害秦者,李斯也。商君禁游宦,而李斯谏逐客,其始之不同术也,而卒出于同者,岂其本志哉!宋之世,王介甫以平生所学,建熙宁新法,其后章惇、曾布、张商英、蔡京之伦。曷尝学介甫之学耶?而以介甫之政促亡宋,与李斯事颇相类。夫世言法术之学足亡人国,固也。
吾谓人臣善探其君之隐,一以委曲变化从世好者,其为人尤可畏哉!尤可畏哉!